单双号出行限制:了解列车通行规定
分类:列车资讯
发布时间:2025-08-21 09:02:35
在1月3日的傍晚时分,星火路立交桥下的车辆如织,反映出城市交通的繁忙景象。摄影记者谢伟捕捉到了这一刻。同一天,我市针对日益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,发布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信息。作为应对措施,自1月3日18时起,我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,并首次实施了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政策。1月4日的限行号码为2、4、6、8、0。
根据《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2018年修订稿)》(市政办发〔2018〕110号)的明确规定,现通告有关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实施细则。
限行时间自2019年1月4日起,直至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终止,每日(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)的7:00至20:00期间执行限行政策。
限行区域包括西安绕城高速以内的核心区域,并向南扩展至南横线、堰渡路、三星快速干道连线(不包含该连线)以北的区域;向东延伸至西汉高速东侧、西柞高速西侧围成的区域。向北则扩展至西咸北环线(不含)以南、包茂高速东侧、西禹高速西侧围成的区域。
对于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,将不实行限行措施,允许其通行。
限行规定要求根据机动车号牌(含临时号牌)末尾的阿拉伯数字(以英文字母结尾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)执行单日单号、双日双号的限行政策。具体而言,单号日子将限制车牌尾号为1、3、5、7、9的车辆通行,而双号日子则限制车牌尾号为2、4、6、8、0的车辆通行。
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,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纠正和查处。对于进入限行区域的外埠机动车,同样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。
在此期间,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、市轨道办需优化公共交通服务,提升公交、地铁运力及服务水平,合理设置公共自行车站点并增加投放数量,以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。
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实时监测,并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测工作,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。

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提高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,增加和优化公交专用道,确保其安全畅通以及公交车的优先通行权;同时保障公共自行车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可达性和便捷性。

在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同时,冬防期每日两个尾号限行措施(市环公告〔2018〕4号)将暂停执行;待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解除或降级后,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将立即终止,并在次日起恢复执行冬防期的每日两个尾号限行措施。
